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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与对谈

日常摄影的现象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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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场

主持人(白读书屋):

这是今年最后一场活动,今天大家参加的是“晚间客厅”系列。此前有朋友来过吗?这个系列采用比较轻松的对谈形式,来客厅的嘉宾有不同的职业背景,关注的话题也很丰富。国森最近一周正好在成都,我们就邀请他来做一次分享。他正在复旦大学攻读艺术哲学博士,一直关注摄影研究,自己也做摄影实践。他们还有一个研究社群,叫“摄影理论避难所”,会在上面发布自己的内容,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。一般来说,晚间客厅会由我们准备一些问题,请嘉宾聊聊自己为什么开始做这件事、为什么关注这个话题。今天国森正好也有可以分享的幻灯片,我们就先请他做个自我介绍,分享一段,然后再提一些问题。

陈国森:

谢谢你的介绍。大家好,我是陈国森,现在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艺术哲学系做摄影相关的研究。这基本上是我第一次在这种场合做比较即兴的分享。一直到刚刚进来之前,我都没想过要放幻灯片,因为我们之前商量的是“客厅”,我以为就是一张桌子,大家坐在一起聊天。结果今天一进来,我就傻了:好家伙,这跟分享会没有什么区别。所以临时为了美观,还是放了一份出来,但肯定不会照着讲。今天邱晓林老师也在,我非常惶恐。邱老师是川大文学与新闻学院的教授,也是我的授业恩师。从本科到现在,无论是整个学术道路,还是对文学、艺术和哲学思想的理解,我一直都在接受邱老师的指导和影响,所以很感谢,也很害怕,怕后面被大家问住,或者出糗。不过无所谓了。

摄影如何中介生活经验

之前预告的题目叫“日常摄影的现象学”。首先,我肯定不是现象学专家,今天也不会单纯从埃德蒙德·胡塞尔(Edmund Husserl)、马丁·海德格尔(Martin Heidegger)或者莫里斯·梅洛-庞蒂(Maurice Merleau-Ponty)某一位现象学家的角度看摄影。当我们谈“某某的现象学”时,并不一定要从某一位思想家出发。准确地说,现象学更适合被称为一种思想运动,参与其中的人共享着某种由胡塞尔开启的态度。这里不多介绍现象学,我们主要还是聊摄影。所谓从现象学态度出发,就是在考虑摄影,尤其是日常生活中的摄影,或者用一个行话说,“生活世界”中的摄影时,先去问:它究竟如何在你的生活经验中被构成,又如何经由这种构成而显现?这就是今天的出发点。当时定题目的时候就半开玩笑地说,干脆叫“日常摄影的现象学”算了,题中之意基本也在这里。那么,在这个基础上,我们如何开始谈论摄影?

提到摄影,大家往往会想到相机、要拍的东西、拍完之后的后期;如果想成为职业摄影师,可能还会想到摄影协会。但我的问题是:如果一般意义上的摄影,仅仅指以生产照片为最终目的的制像活动,这种认识真的能够切中我们每天经历的摄影经验吗?不管你用手机、单反、无反,还是中画幅、全画幅,买器材、升级手机、寻找更好的后期方式,所有活动最后都指向一张照片。摄影就只是这样吗?

如果这样认识摄影,如何解释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进行的拍照活动?难道要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,把拍照和摄影分开,只有掌握了专业技能,你才是摄影师,那套过程才叫摄影,否则就只能叫拍照?很多人这么看,但我认为这种看法站不住脚。它看起来是在界定艺术摄影、赋予摄影一种艺术地位,实际上却会抽掉摄影之所以成为摄影,尤其是在今天之所以成为摄影,乃至具有艺术合法性的根基。

为什么这样说?前几年我刚考到复旦时,跟邱老师说想做摄影研究,邱老师当时跟我聊了很多,还提到葛兆光老师所说的“一般思想史”:要考察摄影在生活经验和时代中的位置。有句话让我印象很深,邱老师说,你看看现在的生活,基本上已经没有不被展示的生活。在你亲身见到某个人、亲自去到某个旅游地点之前,你的经验就已经被一种活动中介了,这种活动叫摄影。这里的摄影来自其他人的照片。

不管是小红书上的旅游打卡照片、在线图库里摄影师拍的东西,还是更有结构性、更具意识形态特征的复杂艺术作品,都在参与这个过程。有些作品未必指向现实中的某个景点,比如那些进行意识形态批判的作品,它们会促使你思考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。我们现在的生活基本上是在全面接受摄影的中介。

这里的关键词就是“中介”。摄影对我们的生活经验起着中介作用,提供了一种在摄影术全面普及之前不可能出现的经验结构。这个东西使摄影成为摄影,也使它最终能够成为艺术。

这个过程从 1839 年摄影术发明之初就开始了。虽然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广泛的图片分发和传播网络,但不要忘记,摄影最早拥有的一种正式身份就是商业肖像照。以前要请画家画肖像,你起码得是个中产阶级,平民家的孩子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肖像画;摄影术发明之后,只需花比较少的钱,请摄影师拍摄,就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照片。夏尔·波德莱尔(Charles Baudelaire)在《1859 年沙龙》(Salon de 1859)里,就表现出对摄影的厌恶。他认为摄影只能是艺术家的仆人,因为它太忠实于世界,太忠实地复制所见的形式,因此不具有创造力。那个时代很多讨论摄影的人,包括伊斯特莱克夫人(Lady Eastlake),大体都有类似的看法。

可是在摄影成为艺术之前,甚至在讨论它能不能成为艺术之前,它首先已经是一项明确的商业活动。商业意味着,无论你是中产阶级还是穷人,只要付同样的钱,就可以得到同样的服务。这看起来是在说,摄影从发明之初与商业结合,就具有使制像平等化、民主化的潜力。我觉得,这确实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。我自己对这种平等潜能没有那么乐观,并不全盘肯定它。之所以在这里提出来,是因为我们谈摄影时,这个方面基本上被压制了,需要重新提出。摄影作为一种制像功能、一种机械复制技术,从一开始就具有平等、民主和普及的潜力。

摄影的发明,看起来是 1839 年一群搞技术的人做成的事,不管你把起源追溯到谁。但那个时代的摄影毕竟跟今天不同,究竟不同在哪里?这里稍微介绍一位学者,阿莉艾拉·阿伊莎·阿祖莱(Ariella Azoulay)。她在美国布朗大学任教,代表作之一叫《摄影的公民契约》(The Civil Contract of Photography)。她的身份认同在巴勒斯坦,可以说是一位流亡者,因为相关立场遭到高校排斥,后来到布朗任教。她是 2000 年以后全球摄影研究中最有名的学者之一,出名到什么程度?你在国外做摄影研究,几乎一定会看过她的东西。但我觉得,她的作品未来十几年、二十几年都很难在国内出版。除了涉及巴以政治的身份认同,她还有非常鲜明的女性主义立场。比如《摄影的公民契约》第五章,标题就叫“有没有人看过一张强奸的照片?”她要问的是,这种影像的缺席究竟意味着什么。

阿祖莱谈摄影起源时提出,我们今天的摄影,并不只起源于 1839 年那项技术的发明,还起源于另一个时刻:每个人拿起相机,开始生产照片,并向别人分享自己所拍照片的时刻。摄影真正成为全民的制像技术,得到推行、贯彻和确立,她把这个时刻界定为“摄影的发明”。按她的说法,摄影的发明始于一个多元空间被开启的时刻:大量的人,不局限于某个熟人圈子,也不局限于业余或职业摄影师,拿起相机,开始把它作为生产图像的手段。

我们原来思考摄影时,往往想的是一条链:起点是摄影师,中间是相机,终点是被拍的人,三者组合在一起,最后成为照片。这样想,也就意味着把照片或摄影的权威归给了摄影师。我们会说某张照片是谁拍的,却常常不去问新闻照片里拍的究竟是谁。

比如这张美国大萧条时期非常著名的社会纪实照片,《移民母亲》(Migrant Mother),是多萝西娅·兰格(Dorothea Lange)拍的。你看,标题里没有被摄者的名字。这张照片基本上被看作某种美国民族精神的视觉化,成为人类面对苦难时勇气与不屈的赞歌。可是照片里的这个人是谁、来自哪里?很长一段时间里,大家都不知道。她叫弗洛伦斯·汤普森(Florence Thompson)。后来她开始抗议,说兰格拍摄时答应过,拍完要给她几张照片,结果照片没有给,钱也没有给,其他相关的东西也没送过来。她觉得,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美国人民苦难的符号,非常难受。另一方面,她又说,这张照片确实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了一些改善。这个事情很复杂。我向来不喜欢直接用“摄影师压迫被拍的人”来概括,因为它解释不了这种情况。被摄主体可能被工具化,你可以把它称为暴力;同时,照片生产之后引发的一系列事件,也切实改善了被摄者的境况。这两件事可以并存不悖。

多萝西娅·兰格,《移民母亲》,1936年。
多萝西娅·兰格,《移民母亲》,1936 年。

以前我们总围绕一个权威主体讨论摄影的位置,但从伦理意义上说,镜头背后的人和镜头前面的人是平等的。不能因为一个人站在镜头前面,就认为他天然处于客体的位置、无法反抗的位置。一张照片之所以能够产生,在于摄影师和被摄主体在特定时空里发生了遭遇,遭遇使照片得以生成。

照片生产出来以后,意义又应该如何解读?《饥饿的苏丹》(The Vulture and the Little Girl)也是很有名的一张照片。当时有人责问摄影师:为什么看着那个孩子被秃鹫啄食,却不去救?孩子的性别我记不清了,应该是个小女孩。摄影师受到这种苛责,放到今天大概就是网暴,最后难以承受,我记得是自杀了。但实际上,在拍摄过程中,他一直守着那个孩子,确保秃鹫不会威胁到孩子的生命,拍完后也马上把秃鹫赶走了。

凯文·卡特,苏丹,1993年。
凯文·卡特,苏丹,1993 年。

很多时候,我们没办法单凭一张照片的形式,判断它究竟意味着什么。照片生产时的因果链条,你可以说是机械的,因为发生了一个物理上的遭遇,照片就出现了;可是理解照片时的意义生产,与它被生产出来时的过程很不一样。

照片意义的理解,同样发生在观众与照片遭遇的时刻。从生产到接受,再到几十年后重新被人发现,每个环节都处在多方遭遇的过程中,每一次遭遇都无法把它的意义固定下来。

比如,设想一张南京大屠杀或纳粹集中营里的行刑照,凶手拍它,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完成处决,留下证据交给上司。在第一次遭遇里,它服务于凶手的立场;一百年后,这张照片却可能成为指控他罪行的证据,意义完全倒转了。所以它永远有待补充,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因为一次新的遭遇而产生新的意义。

再举一个例子,有一天你进了局子,警察说你犯了什么事,你说没有。他告诉你:“我们有你在犯罪现场的照片,我们拍到你了。”这时候,你心里会是什么感觉?他有没有把照片拿给你看,甚至那张照片究竟存不存在,效力可能都没有区别。他这么说,就相当于告诉你真有这张照片,而你也不得不相信。

你会发现,摄影甚至不需要一张实际存在的照片,就能够发挥作用,创造出一个可以称作“摄影事件”的东西。在今天,这种情况已经不必多说了。

因此,理解摄影需要摆脱对摄影师作为单一创造主体的迷信,看到每次摄影、每张照片都处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过程里,没有任何一个主体能一劳永逸地决定其意义。哪怕是政府,哪怕是独裁者,也没有办法永远把一张照片的意义固定下去。打个比方,照片很像现金。一百块钱此刻在你手里,存进银行后,又可能被另一个人取走,在不同人手中不断流转。只要世界上还能找到那张照片,它就一直处在多元主体构成的空间里。这里也可以看到摄影与生活的关系,以及某种具有现象学意味的东西。

阿祖莱还分析了三种凝视,这个思路与汉娜·阿伦特(Hannah Arendt)有关。第一种是识别性的凝视。人从诞生之初,为了维持生存、防止被野兽吃掉,首先要辨认什么会威胁自己的生命。这就是鉴别:眼前的东西是什么?第二种是职业性的凝视。比如医生看病患时,目光与一般的识别不同,这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要的,不只是为了生存。阿祖莱说,摄影术发明之后,尤其当它成为广泛、普遍的制像技能之后,出现了第三种凝视。

这里的“摄影的发明”,仍然是前面那个意义上的发明。它增加了一种旁观可见之物的新方式,一种此前不存在,或者至少以不同方式存在的观看方式。这种凝视基于对视觉的新态度,形成了对物件、情况、习俗、图像和场所的一种态度,而在摄影出现之前,这些东西本身并不值得思考。这句话很关键,也是我说摄影会成为中介的原因。想一想,拍照时你拿起一个带镜头的设备,不管手机还是相机,首先都意味着有一个物件与你的胳膊连接起来,你要拿它指向某个区域。即使拿的是全景相机,指向也只是转移成整个身体的位置。

按下快门之前,你先做的动作是“指”,指向某个地方。比如我在这里朝这个方向拍,照片可能让你们注意到盒子上的标志,那是在别的位置看不到的。拍下来之后,它可能成为画面中很显著的区域,从而得到你的注意。在图像被审美化、形式化,精致地生产某种审美感觉之前,摄影已经具有这种生活意义。照片发到朋友圈、小红书或其他社交平台,不管拍得多么精巧,首先都是一种指向,一种提醒别人“那个地方有什么”的态度。

很多人看艺术摄影,不明白那些照片拍的是什么。我们容易理解亨利·卡蒂埃-布列松(Henri Cartier-Bresson)或何藩的照片,因为它们很符合构图法则;但摄影史上还有些大师,照片看起来乱糟糟的,让人觉得“我也能拍”。先不从审美角度讲,单从指向的功能看,就会发现,发现日常生活的某些侧面,比如构成日常的物件的色彩,本身就是摄影的贡献,也是这些摄影师的贡献。在此之前,没有人注意这些东西,也没有人认为它们值得在这个层面上被思考。

当这种指向与一些特殊状态联系起来,比如拍摄的是你一辈子都不可能遭遇的事情,情况又会怎样?这张照片是吉尔·佩雷斯(Gilles Peress)在斯雷布雷尼察的万人坑拍的。画面里是一个被活埋的人,肌肉腐朽之后只剩骨骼。他跟两位法医人类学家一起到那里考察万人坑,拍下了这张照片。

这样的照片有什么审美价值或意义?很难只从形式上讲。当然,摄影师受过形式训练,一般人拍,可能连鞋子都拍不全,缺少对边框的掌握。但在这之前,照片首先通过指引,突破了你原先所在世界中的某种感受模式。按照海德格尔的讲法,人的世界通过各种指引关系构成。虽然他所说的指引与我这里的不完全一样,但可以举个例子:杯子指向盛放液体,盛放液体又指向饮用,饮用再指向其他活动。你的世界就在这种因缘联络的整体中构成,向你显现为一个你已经置身其中的世界。观看照片,尤其是这样的照片,在某种意义上会暂时打断原来世界里的指引关系,使你领会另一个世界,意识到他人的世界是什么样子。仅仅“指向”这个行为,就意味着一个与你完全不同的人在场。

比如我们每个人在这个房间拍一张照片,即便处在完全相同的物理空间里,拍出来也会不一样,因为每个人的注意力不同。通过照片和拍摄这种指引行为,人有可能突破自己的特殊世界,进入一个能够看见他人目光的世界。如何经由指引走向共有世界?确实有现象学家这样讨论过。克劳斯·黑尔德(Klaus Held)有一本《世界现象学》,从现象学角度解释主体间性,以及政治何以可能。他是去年还是前年刚去世的一位教授,我记不太清了。沿着这个思路看,摄影能够在生存论意义上构成对现有世界的突破。

也正因为如此,我们才愿意看照片。不管拍照的人是不是摄影师,他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,你为什么点进去?我觉得,很多时候不只是因为拍得好看,还因为那个观看方式是你自己做不到的,或者单靠自己无法达成。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,经由摄影的中介,才有可能突破原有的观看目光、观看惯性,以及触及世界的方式。

这就是我想先分享的部分。我主要还是想跟大家聊天,只是既然放了幻灯片,就大概讲讲我所想的“现象学”,以及为什么要把摄影作为中介来考虑。摄影和照片这两个词本来就不同,摄影是一个过程,照片是它的产物,两者不能等同。接下来随便聊聊,前面算是共享一下我的基本想法,谢谢大家。

主持人:

大家有什么想问的吗?

问答:同质化与拍照的意义

主持人:

我想先问一个。活动推文里写过一些可能会聊的问题,我问一个比较日常的:你怎么看小红书上的照片越来越趋向同质的风格?为什么大家都想拍那样的照片,采用很相似的形式?

陈国森:

这个问题还挺麻烦,因为相似的照片有很多种,比如打卡照片,或者学了摄影以后,模仿小红书上的博主、摄影史上的大师。这些或许都能称为同质化,但我刚刚提出的思路,恰恰是在反对凭照片倒推摄影的意义:不能根据照片的形式价值,反过来取消摄影行为的意义,这是两码事。

两个人生产出形式上一模一样的照片,行为的出发点和目的却可能完全不同。这两个摄影行为对于各自的执行者,意义也可能不同。很多时候,拍照并不是为了生产某张特定照片。当然,也可能因为看得多,下意识采取了相似的角度。但在不少情况下,你拍,只是为了确认自己在那个地方。

罗兰·巴特(Roland Barthes)讲照片,用的是“此曾在”(that-has-been),即有一个东西曾经在那里,随后产生了照片。现在有一种比较通行的界定,会把照片理解为某种行动或表演(performance)。尤其从符号学角度说,它具有述行性(performativity)。语言学里的述行,是说你说出一个词,同时就做出了某个行为。比如我说“对不起”,就意味着我在道歉。

沿着这个方式理解,会发现照片在形式和审美意蕴之外,还有它之前、之后的一系列摄影相关行为。这些行为的意义无法在一张照片里得到完整解读,也无法由那张照片决定。所以一定要知道,摄影是一个过程,而且会因为不断发生的遭遇而变化;即使照片已经出现,过程也不会停止。

照片的价值、影像与计算摄影

提问者 A:

我有几个问题。刚才说照片的生产可以复制,那么,为什么有些画廊专门经营摄影作品,有些照片能卖得很贵?虽然会签名、标注版数,比如十二分之一,但像《大眼睛》那张照片,也曾拍出二十一万元。它的价值在哪里,是金融价值、艺术价值,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价值?

解海龙,《大眼睛》,1991年。
解海龙,《大眼睛》,1991 年。

第二个问题是影像和照片的区别。我们会用“影像”(image),但一些图库里的东西又都叫“照片”(photo)。如果把现成照片进行拼贴,比如之前链接里提到的那种拼贴摄影,它到底属于影像还是照片?

第三个是技术问题。现在手机采用计算摄影,这个过程还算不算摄影,有没有原创性?调色、降噪等操作都已经由处理器完成了。

主持人:

我们先让他回答这三个,后面的问题再接着说。

陈国森:

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有些照片能卖得那么贵。您说的是画廊卖的照片,确定是照片本身,对吧?

提问者 A:

对,不是绘画。

陈国森:

这也挺麻烦。一般会觉得,艺术市场上被收藏的东西起码要有某种唯一性,比如买绘画。但照片的情况不同。我以前很少考虑这个问题,对艺术市场兴趣不大,下面只是我的理解。

不妨先想想,为什么摄影师会被认为是照片的所有者?刚才说的《大眼睛》是解海龙拍的,还有安德烈亚斯·古斯基(Andreas Gursky)那些卖得更贵的照片。法律为什么把摄影师判定为照片的所有者,并认为原创性属于摄影师?背后的价值判断在于,它没有把镜头前面的东西,比如《大眼睛》里的女孩,视为对作者身份有所贡献的原创性来源。把摄影师肯定为照片的唯一所有者和绝对创造者,这套立法才能推下去。

当时也有人争论:世界本来就长这样,你拿相机拍一下,截取一个片段,凭什么算创造活动?为了使摄影获得法律上的版权保护,首先就要肯定摄影师的原创性价值。但我自己不认可单纯强调这一点。

这为什么与买卖价值有关?我想,首先是对摄影师劳动能力和所谓原创性的认可。在法律确立著作权之后,摄影师获得了一种权利,可以名正言顺地拿起相机复制世界,把它作为自己的原创性标志。卖的可能就是这个东西。但单纯强调摄影师的原创性,我觉得不成立。

我对艺术市场确实不了解,只能猜想,买的也许是摄影师的劳动能力和所谓原创能力,不确定对不对。很多时候,大概不会只是因为照片的形式。比如古斯基的《莱茵河二号》(Rhein II),曾以约 433.85 万美元成交,创下当时的摄影作品拍卖纪录。全是绿色的横条。你说形式上有什么好看?没有什么好看的。

安德烈亚斯·古斯基,《莱茵河二号》,1999年。
安德烈亚斯·古斯基,《莱茵河二号》,1999 年。

我有一位老师去过罗莎琳德·克劳斯(Rosalind Krauss)家,就是《十月》学派中很有名的艺术史家,给我看过她家里挂的东西。一般人看起来,就是没有什么艺术价值的破布、干干净净的白布,却要几千万。某种意义上,买的确实是价值,不能只用形式解释。

关键还是不要把照片等同于摄影,两者的价值不同。决定照片价值的方面很多,甚至比绘画更多。当然,我对商业和艺术市场了解不多,如果邱老师愿意,我也很想听听他的看法。

您第二个问题,是照片和影像的区别。我觉得,把 image 译成“影像”比较好,否则再遇到 picture 和 photo,就很难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。影像可以包括绘画、照片,也可以包括动态的东西。现在上海有个摄影展,甚至展出张培力的《30×30》,以及理查德·塞拉(Richard Serra)的雕塑电影。

我自己不太纠缠一个东西究竟属于照片还是影像。沿着这个问题走,接下来就得界定这两个概念,与具体讨论的作品反而没什么关系。拼贴(collage),或者摄影蒙太奇,可能有很不一样的目的。比如彼得·比格尔(Peter Bürger)在《先锋派理论》(Theory of the Avant-Garde)里谈约翰·哈特菲尔德(John Heartfield)的拼贴,那是一套反纳粹的东西,试图通过拼贴消除照片指涉上的模糊性和多义性,把意义固定下来。

从这个角度看,究竟叫照片还是影像,至少对我而言没有那么重要。更重要的是,这个拼贴为了什么,要实现什么效果,以及这种效果能不能成立。您第三个问题是计算摄影,对吧?

提问者 A:

对,计算摄影。

陈国森:

现在用苹果手机随便拍一张照片,背后可能已经运用了深度融合(Deep Fusion)等技术,一张照片由七八张照片融合而成。手机会对场景分区曝光,再把每张图里细节最丰富的部分拼合起来,但我们看不到这个过程。用来合成最终照片的那些素材,对于人而言不可读、不可见,只具有机器可读性。这其实很复杂。机器可读意味着,很多改变生活的过程,已经无法诉诸我们自己能够理解的视觉经验。不过,为什么它仍然算摄影?关键要看照片怎样被感受、使用,又怎样产生意义。

只要我们使用照片、感受照片、让照片发生意义的整套结构没有变,照片的生成方式就无法取消这些作用。现在还有人工智能生成的照片,看起来比计算摄影更直接,仿佛从无到有。计算摄影至少还要面对一个拍摄对象,人工智能生成似乎没有。但生成模型背后有训练数据集,比如 ImageNet,里面有大量照片,还需要人工标注,告诉机器这张拍的是妓女,那张是醉汉。这里涉及很复杂的政治问题:为什么这个人会被贴上这样的标签?

暂且不讨论这些,仅从链条上看,人工智能生成的照片也不能说与现实无关,更不可能从无到有。它的指向过程,只是经过了更长的链条,环节被延展了。

所以,无论 iPhone 还是其他手机,成像过程多么复杂,都不能取消摄影发挥作用的意义。从胶片时代起,就不存在一张所谓纯真的照片。每种胶卷的银盐颗粒分布、后期冲印和显影时长的控制,都在参与成像;从概念上看,这与今天的深度融合差不多,只不过把原先由人力和胶卷器材决定的过程,浓缩到了计算之中。

从机械层面看,我不认为存在一个本真的照片生产过程。只要我们仍然这样运用摄影,摄影仍然这样发挥作用,它就仍然是摄影。

照片与视频的时间

提问者 B:

你怎么看图片和视频的区别?

陈国森:

视频已经超出我的研究范围了,我平常也看得少。一个直观的切入角度,是它们各自的时间。我们会说一个短视频长一分钟、两分钟,却不会说一张照片长一分钟、两分钟。你可以看一张照片一个小时,也可以只看一秒;视频介入生活经验的时长,与照片不同。

这里还涉及摄影经验和现实经验的关系。苏珊·桑塔格(Susan Sontag)在《论摄影》(On Photography)里很警觉,但我觉得她也有一个误区,就是把摄影经验与现实经验看成绝对相互替代的关系,甚至把这种替代提升到结构层面:只要拍照,现实经验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摄影的异化。

我认为,关键在于人每个时刻基本只能拥有一种体验。你去拍照,就很难同时体验一个未经镜头过滤的世界。我说这个,并不是为了批判摄影或短视频泛滥,问题仍然是,人应该怎样利用技术,为自己打开更多可能性。不能说放下镜头,世界就是真实的,拿起镜头,世界就成了假的,不存在这种事情。技术如何服务于生活经验的可能性,才是始终要面对的问题。

我没有深入思考过照片和视频的区别,只是觉得时间维度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入口。

构图与生活世界

提问者 C:

那天我们聊构图,你说构图其实是一种……是不是因为它从绘画借鉴过来?

陈国森:

构图(composition)这个词本来就有拼凑、组合的意思。绘画时,你面对一张空白画布,想在这里画一笔、那里画一笔,把它们组合起来。但用这种方式理解拍照,就会出现一个问题:构图法与你的生活世界没有关系。你用三分法,他也用三分法,面对一个场景,把其中每个物件抽离、化约成一个点,放到所谓黄金分割的位置。不管技法多复杂,中心构图、九宫格、斐波那契螺旋,都可能是在用一种与场景的经验无关的东西,让构图法成为照片的先验条件。这样,你只是验证了构图法的可操作性,却没有拍出眼前世界的结构。

想想我们这个空间里的物件,能把每个东西简化成几何世界中的一个点吗?不可能。每个物体都有自己的重量,颜色也决定了它是什么。颜色甚至不能简单理解为附着在表面的东西,它参与决定了物体之所以是这个物体。

当我们用边框把面前的世界框起来时,每移动一步,视觉结构都会变化。所以我个人更喜欢先不管构图法,不去想三分法,而去考虑面前世界的结构是什么样的。

举个简单的例子。拍照时,我们经常想“我要拍什么”,这意味着要拍一个对象。但这个对象何以可能?为什么你会在这个空间里被它感动、触动,或者产生一种说不清的感觉?因为它切实地处在这个背景、这个世界里。如果直接套用构图法,把对象放在中间,背景全虚掉,拍出来可能是一个非常抽象、与那个引起你触动的对象毫无关系的东西。比如这个杯子,放在这里是杯子,放在那里也是杯子。但我想拍它,可能恰恰因为它出现在麦克风旁边。如果拍摄时只把杯子放在中间,觉得背景杂乱,就把背景去掉,最后得到的东西便与此刻触动我的那个杯子无关。同一个杯子放到厨房里,给予你的意义就会完全不同。

构图法的局限在这里:它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物件是这个物件,为什么它在你心中如此这般地构成。如果只是验证三分法,用谷歌全景地图也能做,何必亲自到现场,把自己的身体放在这个世界里拍摄?

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觉,拍完之后发现,照片里没有现场的感受。你在山顶看夕阳,感动得热泪盈眶,拍下来却一点特色都没有,跟网上其他夕阳照片没有区别。因为照片没有提供让这个对象成立的条件,没有呈现背后的整套结构。面对这个问题,构图法显得非常疲弱。

提问者 C:

那还是跟技巧有关?是在构图之上的技巧?

陈国森:

我觉得没有什么关系。只要有这种意识,感受力又能够捕捉画面与现实之间的区别,怎么拍都会好看,或者说,未必叫好看,但会比较鲜活。这可能比符合某种法则更实际。法则顶多是一个脚手架。当感性接受到的感性杂多无法组织时,它提供一个架子,帮你归类、理清楚。但我们是否一定要用这种方式,是否从始至终都得用,是另外一回事。我不排斥构图,自己拍的很多照片也符合三分法或中心构图,因为主体确实在那里。问题在于,我为什么要把它放在那个位置。

照片的形式与语境

提问者 D:

我有两个问题。我看过森山大道(Daido Moriyama)的一本书,他说伦敦的摄影师拍伦敦,东京的摄影师拍东京,上海的拍上海,北京的拍北京。背后的意思是,每个摄影师,包括画家和艺术家,都会受到环境影响,从自己所处的环境里找到作品的调子。

你刚才说,摄影师拍出的照片能打破我们的观看习惯,让我们看到日常看不到的东西。不同摄影师呈现的美感,可能会拓展视觉;但反过来,他们是不是也受到特定环境的限制?

比如我看过一个摄影展,很喜欢其中一位摄影师拍的日本女性,那种优雅、静谧、细腻的感觉很美。但有一张照片只是换成了一位中国明星,我突然觉得美感就消失了,拍摄对象的变化使照片的感觉改变了。摄影师的创作会不会同样受这种关系影响?

陈国森:

当然。按照今天讨论的思路,一张照片成为那张照片,起码要有摄影师与被摄主体的遭遇。这就意味着,它的原创性、它为何成为这张照片,很大程度上无法完全由摄影师决定。我们要恢复的是镜头前被摄者在各种意义上的主体性。

摄影从根本上就无法由摄影师主宰一切,因此把照片的所有效果都归到摄影师头上,并不恰当。不管镜头前是一个人,还是具体的环境,都如此。

照片和绘画还有一点不同,它与现实世界的连续性实在太强了:从现实中产生,又返回来作用于现实。照片能否出现、以什么样子出现,依赖多方的遭遇,远不只是摄影师与人或物的遭遇,也受到各方自身经验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影响。

这种东西未必应该叫限制,也可以说是特异性。换了一个模特,照片感觉完全不同,很合理,这也是反省原来那种把意义和打动力都归于摄影师的看法的契机。

提问者 D:

森山大道自己也说,他就拍新宿,好像只有新宿的场景才能拍出那种韵味,换个地方就没有了。包括相机产生的颜色和质感,都适合新宿,你在那个地方感受到的一切,都能在他的照片里感受到;但把这套东西换到别处,就完全对不上。我觉得这个很奇特。

陈国森:

还有一个问题,我们去看一个异域的地方,与当地人看它,感觉未必相同。如果照片只是一个审美对象,我们只关心它作为形式结构能否带来愉悦,那为什么一定要看照片,为什么不去看绘画?

恰恰因为照片与你自己的现实世界有充分的联系,你才能借由那种像光辉、光晕一样的美学感觉,反过来理解生活世界。即使那个地方你从没去过,照片也会为你构造出这种经验。所以我还是要说,它最后关联的是生活经验,无法只从审美意义上理解。

无论森山大道的照片,还是更具艺术性、意识形态特征的当代摄影作品,都不能单凭形式和审美解读。照片在这方面从来都不充分。比如非常著名的《西贡枪决》(Saigon Execution),埃迪·亚当斯(Eddie Adams)在越南街头拍的那张。一个看起来很凶恶的人,拿枪对着另一个人的脑袋,开了一枪,摄影师捕捉到子弹穿过、面部扭曲的瞬间,那是生活中绝对看不到的瞬间。背景是街头,并非刑场。这张黑白胶片照片颗粒很大,有非常粗粝、强烈的美学冲击。

埃迪·亚当斯,《西贡枪决》,1968年。
埃迪·亚当斯,《西贡枪决》,1968 年。

但照片之外还有一个过程。摄影师当时不认识开枪的人,他其实是当地的警察局长。被杀的人,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前科累累、无恶不赦的罪犯,甚至涉及奸淫幼女和老人,在战时被街头处决。你可以说,这不符合程序正义,可观众所接受到的照片,由于震撼远远超出日常经验的温和范围,使大家认定拿枪的人就是十足的杀人凶手。后来,他在越战中负伤,腿断了,没有医院愿意治,最后到美国治疗,也落下残疾。摄影师很后悔,说这张照片同时杀了三个人:被处决的人、后半生过得很惨的警察局长,还有一直为此内疚的自己。

这种公案能说明,为什么很多照片不能只从形式和感性震撼来接受。如果认为这样接受理所当然,照片可能反过来产生新的暴力和不公正。

自拍与自我认同

提问者 E:

你怎么看自拍?

陈国森:

我想先知道大家怎么看,因为我平常自拍太少了,基本没做过这个动作,有没有人愿意分享?

现场听众:

欣赏自己。

另一位听众:

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通过相机把自己的五官映射出来,相当于一个复制机、复印机,这好像没什么价值和意义。

陈国森:

还有吗?我确实很好奇,自己实在缺少这方面的生活实践。

现场听众:

薇薇安·迈尔(Vivian Maier)也经常自拍,但她是对着外面拍自己映出来的身影。这似乎与刚才讨论的摄影差不多,只是指向的东西变成了倒影中的自己。把手机拿起来直接指向自己,好像又不一样。

陈国森:

肯定不一样,所以我想知道大家的感受。

现场听众:

从技术细节上想,在频繁使用手机之前,大部分人还用相机拍照时,自拍没有那么普遍。有了手机,尤其有了前置摄像头,它变得太简单了。技术以及技术带来的社会转变,应该赋予了自拍很多意义,还包括美图秀秀这些工具。

陈国森:

给大家看一段韩炳哲(Byung-Chul Han)的文字,太长,我就不念了,只概括他的看法。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:自拍是假象。他先说数字摄影是假象,在他看来,留声机、模拟摄影这样的东西才是真的。

暂且不管为什么。我自己认为,他这套东西基本来自格奥尔格·威廉·弗里德里希·黑格尔(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)。黑格尔如何思考“假象”(Schein),他就如何写。接着他又说,自拍充斥着展览价值,展览价值当然与膜拜价值相对。

我当时看,就觉得韩炳哲聪明得有点过头,到了油滑的程度。一个人的文字让你觉得聪明到油滑,也不容易,因为很多地方很难驳斥,甚至让你觉得挺有道理。我也不能说这本书所有内容都没道理。之前跟邱老师聊,老师好像说过,要从句子的层面批判他。我的理解是,深入到微观的句子,韩炳哲确实有些判断很厉害,切中了你的感受。

但从整体价值观来看,他首先认为自拍是自恋;其次认为自拍与模拟世界不同,因为镜头里只有自己,世界不见了,于是历史见证、交流等功能也统统失去。数码摄影和自拍在他的论述里连在一起:举起设备对着自己,不生产新的物质,拍完发到朋友圈,在数据世界内部自我流通,最后封闭起来。这与拿相机在现实世界中遭遇一个陌生事物,在他看来是两个概念。

我不这么看。给大家看两张图,在广义上都可以算自拍。刚才说的欣赏自己,一会儿再讲。很多时候,自拍是在证明自己确实经历着某种生活,也期待让别人知道:我确实在这里。

墓地自拍,课堂讨论中的社交媒体图像。
墓地自拍,课堂讨论中的社交媒体图像。
“Disaster Girl”网络图像。
“Disaster Girl”网络图像。

这种自我展演可以被称为述行实践(performative practice)。与拍摄别的东西相比,自拍可能更有力地证明你曾经参与某件事,并愿意让别人知道。当然,也可能拍了不发,那也无妨。以前我们拍照,镜头朝外;自拍把方向倒过来。尤其伸出手自拍时,往往会把拿着相机的胳膊和手拍进去。向外拍的时候,这些与相机相连的身体部位通常被排除在画面之外。所以在形式上,自拍已经有一个明显的不同:身体性的指示出现了。

我认为,这尤其能体现今天照片的述行作用,即讲述我在做什么,展示自己的生活。

这种行为还有什么作用?比如推特上曾有一个活动,叫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,意思是“我就有教授的样子”。参与者发布自拍,带上这个标签,表明教授不只有老白男,也不只有戴眼镜的中年白人男性。她们还会讲自己曾在学校被误认成洗碗工、清洁工或学生的经历。现在到一些人工智能生成网站,输入“给我生成一个教授”,看看有多少中年白人男性。基本上,超过六十岁、低于四十岁,或者不是白人,就被开除了教授的资格。像邱老师这样的,或者假设我是教授,也很难出现在那个范畴里。
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“I look like a professor”话题中的社交媒体帖子。

照片,尤其是自拍这种自我指向的形式,与更广泛的社会实践联系起来,就能产生新的集体,形成某种虚拟共同体。大家通过自拍传达共同的自我认同。图里的这些人都是教授,但如果不听我介绍,大家可能也不会这样想。这正是她们要借自拍突破和反对的刻板印象。

再来说欣赏自己、享受自拍。韩炳哲用展览价值解释自拍,有一个盲点,就是完全没考虑自拍者的感受。有人说,你的照片经过美颜,是假的。想一个常识问题:我有没有用美颜,自己不知道吗?我不知道现实中自己不长这样吗?为什么还要写篇论文告诉我,自拍不符合真实的样子?我一直理解不了这种脑回路。

问题是,大家明明知道它所谓的“假”,为什么仍然愿意拍?要看这种自我享受怎样产生,因为这种感觉、这种体验本身并不假。用液化拉脸时,你甚至会想,是不是拉过头了,别人会不会看出来。这些都说明自拍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不能像一些庸俗、机械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人那样,认为生活表象全是虚假和被建构的,背后还藏着一个本真的自我、本真的生活。很多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认可这套,不会一味要求你拥抱所谓真实。

我认为,自拍在某种意义上和化妆、穿衣服一样,提供了体验自我的另一种方式。现实中可能永远无法变成那个样子,但半分钟、一分钟里体验另一种自我,或者从自我之外看待自己,那段经验很真实。这与照镜子不同,也与看别人拍的自己不同。自拍是一个行为,在拿起手机、按下快门前后的一段时间里,你始终在看自己,看一个以另一种形式呈现的自己。即使说它是假的,是算法构建的,难道就能否认感受是真的?再说,哪怕感受也是算法介入后提供的,那咋了?很多理论看到最后,真的会让人问一句:那咋了?比如有些精神分析的讨论,雅克·拉康(Jacques Lacan)的那些东西。我之前看一本讨论这个问题的书,作者最后用一句话结束:“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,但我们仍然乐此不疲。”我觉得这很重要。不要把从事制像实践、自拍的人想得那么愚蠢,大家一点都不愚蠢。

同样,出现在镜头前的人也未必都被操控。批判殖民摄影时,有一种很粗暴的思路,直接认为摄影师是殖民者或殖民者的代言人,却忽略照片如何反过来塑造殖民者,又如何在此后成为被殖民者反抗的证据和力量来源。单向思维很难解释这些。

真正值得考虑的,还有照片对人的塑造。你在照片中呈现某个样子,比如一种疯癫的美丽,无论出不出于自己的意愿,别人会怎样看你?用了很多美颜,线下见到真人时,对方又会怎样理解你?当一张呈现个人某个侧面的照片出现,我们应该怎样理解照片与这个人的关系?如果你就是照片里的人,会不会进一步接受照片赋予你的特质?

比如安迪·沃霍尔(Andy Warhol)拍伊迪·塞奇威克(Edie Sedgwick)的照片。她留短发,被称为沃霍尔的缪斯、女神,但实际上,那很大程度上是沃霍尔一厢情愿地塑造出来的。他通过药物、毒品之类的东西,把塞奇威克塑造成照片里的样子。大家觉得她很美,我却觉得这件事非常恐怖:当你在世界里接收到的自己的形象全都是那个样子,你如何形成自我认同,会不会把自己理解成镜头里的那个人?后来塞奇威克与一个普通人结婚。有兴趣可以找她的结婚照,与在沃霍尔工作室时的样子判若两人。但当她婚后无法自抑地继续吸毒时,大家开始攻击、谩骂她,最后她自杀了。

伊迪·塞奇威克,安迪·沃霍尔电影《可怜的小富家女》中的画面,1965年。
伊迪·塞奇威克,安迪·沃霍尔电影《可怜的小富家女》中的画面,1965 年。
伊迪·塞奇威克与迈克尔·波斯特的结婚照,1971年。
伊迪·塞奇威克与迈克尔·波斯特的结婚照,1971 年。

这个形象是被制造出来的,被沃霍尔这些人制造出来的。照片介入生活世界的分量又如此之深,你会接受它作为自我认同。当这个认同与你的意愿相去甚远,它就不断拉扯你,最后把塞奇威克生存的那根绳子拉断了。这是很悲痛的事情。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自拍,也许能带出更多问题。

研究型摄影与照片的多义性

提问者 F:

我去看阿尔勒摄影节时,发现现在摄影有一点和纪录片很相似,就是大幅转向研究型摄影。为什么有这个变化?比如更多以展览为最终目的,研究一个选题,或者某个地区的植被变化,再据此创作。

陈国森:

刚才这件作品也属于你说的研究型摄影。可以看一下展厅,观众进入一个黑房间,坐在那里观看。我觉得原因没有那么复杂:单张照片能做到的事情太有限了。如果不再只是让它实现一种完整的审美感觉,还能用它做什么?这也涉及照片介入世界后会发生什么。为了控制照片的多义性和模糊性,需要用各种方式补充它在语义上的贫乏。

瓦尔特·本雅明(Walter Benjamin)在《摄影小史》(A Little History of Photography)最后谈到图说,也就是图片说明文字(Beschriftung)。他认为,将来这类文字对于理解照片意义的作用,可能会超过图片本身。那个年代还没有摄影手机,也没有今天这样的元数据,但他看得很清楚:一张照片如果剥掉所有语境信息,你还能知道什么?很难,真的很难,而且很容易跑出艺术家意图的控制。

像刚才讲的《西贡枪决》,就说明了这个问题。照片天生有一个缺点,或者说某种意义上的缺点,它无法完全被你的意图驯服。无论拍什么,总有意图涵盖不到的东西。拍完回家看照片,你可能会发现,怎么还把这个东西拍进来了?面对照片与世界的因果关系,人的意图很难覆盖画面的每个区域和角落。

于是就出现各种补充方式:幻灯片、视频、记录性文字、说明文字、史料、非照片材料,甚至手工作品。我看过一个作品,拍了一个人,还把那人的衣服剪下一块布,放在照片旁边。这些都在试着驯服照片表达上的多义和模糊,尤其是单张照片的多义和模糊。这是我的理解。

影像为何仍然必要

提问者 G:

我们常说一图胜千言,但如果一张照片需要背后大段的文字来解读、表达创作意图,既然文字已经能表达,为什么还要用影像语言?干脆用文字不就行了?

陈国森:

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。

提问者 G:

它到底算照片、摄影作品,还是文字?影像应该通过光影、色彩传递信息,但你却让我通过文字解码,而不是看视觉语言和镜头语言,这就很奇怪。

陈国森:

确实有一部分作品是这样。但为什么还要用照片,我觉得仍然得回到我们接收世界的方式。摄影提供的是一种指向性的、图像式的接收方式。

就拿刚才的作品来说,那种无穷无尽、甚至很无聊的等待感,是无法单靠文字获得的。读文字时,你能控制节奏;幻灯片不同,它就那样放着,你只能忍着,除非转身离开。

至于你说的,照片意义完全能由文字传达,有时就是艺术家没做好,这必须承认。有些人一定要用看起来很牛逼的阐释,补足或解释照片,其中很多并无必要。但这也不能反过来证明照片本身具有那么强大的力量,足以独自传达一切。

照片本身永远有待补充,与采用文字和其他说明方式去构建更完整的意义整体,是需要分开讨论的事情,不能相互抵消。当然,有些作品做得不够彻底,这是肯定的。

提问者 G:

或者作者过度解读自己。

陈国森:

我觉得国内一些美院摄影专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,就有这个问题。学校教的那套东西,总强调“你要有所表达”,可表达一定要落在文字上吗,一定要落在照片上吗?未必。被迫面对这种二选一的局面,就可能做出你说的那类作品。还是要具体讨论。

观念摄影与教育

提问者 H:

在观念摄影中,摄影是表达观念的媒介,但很多人,尤其学生,是先学媒介,再从媒介中找观念。我觉得逻辑顺序可能不太对,可这似乎是普遍现象,你怎么看?

陈国森:

我觉得,观念摄影不是为了表达观念,它在于呈现一个过程。重点并不在于最终要表达的观念是什么,否则确实又会回到那个问题:为什么用照片?

具体教育方面,我不熟悉国内美院摄影专业的教材,但有一种风气,就是过分崇拜高深的意义。各个人文学科似乎都有,文学也是,摄影也是,总要从作品里找到某些了不得的东西,以此证明作品价值。可最开始,照片只是用来传递生活经验、指向现实世界而已。

这个问题也可以问邱老师,他对观念艺术的了解肯定比我多得多。我不清楚具体的教育事实,很难给出特别精确的答复,也不敢多说。

行为与摄影

提问者 I:

行为艺术最后落实到一张照片,比如《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,到底算行为艺术,还是摄影艺术?我想过这个问题很多次。而且照片能卖很多钱,它的价值在哪里?

北京东村艺术家集体行为作品《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,1995年。摄影:吕楠。
北京东村艺术家集体行为作品《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,1995 年。摄影:吕楠。

陈国森:

我描述一件很能说明这个关系的作品。约翰·巴尔代萨里(John Baldessari)做过一个抛球的行为:把三个球抛向空中,要拍它们排成一条直线的瞬间。一卷胶卷三十六张,他就尝试三十六次,再选出大约十二张最接近一条直线的照片,组成作品。

约翰·巴尔代萨里,《抛出三个球,使它们在空中成为一条直线(36次尝试中的最佳结果)》,1973年。
约翰·巴尔代萨里,《抛出三个球,使它们在空中成为一条直线(36 次尝试中的最佳结果)》,1973 年。

你可以说它是行为,是观念艺术,也是摄影作品。我们没有在现场看过他抛球,却知道那确实是一个行为,而且有很强的马塞尔·杜尚(Marcel Duchamp)式的意味。这个作品几乎取消了行为与照片的区别,因为行为似乎就是为了那张照片。它把您举的例子推到了极端。

比如《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,或者张洹的《十二平方米》:他在厕所里给自己身上浇蜂蜜,像苦修士一样坐着,让苍蝇叮噬身体,最后慢慢走到池塘里,把身体洗净。如果这些行为尚且不完全为了照片而存在,那么巴尔代萨里的抛球,就把两者之间的区别取消了。对我来说,分清它究竟是摄影还是行为并不重要,因为这种照片同时在拷问什么是行为、什么是照片。我们会把某些人称作摄影师,是因为觉得他们拍出的照片,与亲自在现场看世界不同,他们发现了某些东西。但抛球这个作品,把这种区分也取消了。它让人反省,是否真有一种特殊的摄影行为、天才创造的行为,足以把摄影师从普通人群中分离出来。所以,我认为没有必要一定把行为与照片分得清清楚楚。

张洹,《十二平方米》,1994年。行为记录,摄影:荣荣。
张洹,《十二平方米》,1994 年。行为记录,摄影:荣荣。

还有何云昌、蔡国强那些行为,我们也是通过照片接收到的。照片归谁,到底应该属于谁?这些问题,都很难用“某位摄影师创作了一件作品”或“某个固定主体创作了一件作品”的模式解释。

如果像最初讲的那样,把摄影理解为在同一场域、特定时空里,多方主体不断遭遇、意义不断更新的产物,这些问题就不必再用那个模式处理。行为与摄影都可以这样理解。这是我的解释。

主持人:

好,最后一个问题。

摄影、真实与公共性

提问者 J:

我想问一个偏理论的问题,可能有点大。简单地说,就是摄影与真实、真相之间的关系,以及它们之间的动态张力,在日常生活的不同表现形式中如何变化。刚才其实一直在谈类似的问题。影像的生产,包括技术、后来的解读和传播,涉及媒介、社会关系以及主体之间的变化,无法理解为完全真实的再现。比如自拍,人们一开始可能就没有追求完全真实,但也没有完全抛弃真实。无论生产、解读还是传播,摄影似乎都是对所谓真实的重新创造,也是一种意义创造。生产的就不仅是照片,还包括意义;它是创造、表达,不能只理解为再生产或批量复制。如果摄影不再只是追求真实的再现(representation),不只是捕捉真实、从真实事物里取一个切片再呈现出来,那么,摄影行为中的主体与客体、对象的关系,是不是已经改变,甚至被取消了?因为它好像成为一种很个人、很有创造性的表达,而后续解读也可能与当时的真相、对象没什么关系。这样一来,它的经济、道德或伦理、政治意义,是否也是后续才产生或显露出来的,比如在传播、使用、交易过程中出现?摄影本身与所拍对象的关系,是不是因此发生了变化?

另一个衍生问题是,如果与对象的关系改变,摄影的公共意义又该如何讨论?我想回到今天分享中的公共性主题。如果摄影与真实、与对象的关系都在变化,是不是必须把它放到更大的维度里,与策展、分发、传播和使用连在一起,才能讨论它的公共意义,而摄影本身未必只是忠于真实的行为?

陈国森:

谢谢,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。你从一句简单的问题延伸出来,那我也先用一句简单的话回答,再展开: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实。

另外,刚才提问中“真实”这个词的含义,一直在发生变化。有时指现实(reality),有时指真相或真理(truth),有时指事实(fact),有时又指实在(the real),比如拉康意义上的实在,或者罗兰·巴特认为艺术应当表现的东西。所以,谈真实时,首先要弄清楚它在哪个意义上被使用。如果每个论述里的含义都变了,就没办法保持概念的同一性。

虽然今天已经提到邱老师很多次,还是要再提一次。推荐你看邱老师的《向上抑或向下》,其中有一篇“什么是现实主义?”,讨论了模仿论意义上的现实主义,以及现实与真实之间的关系。这里不展开,感兴趣可以去看。至于摄影与对象之间所谓真实性的联系发生变化,或者这种联系的必要性不复存在,我的态度是,从来就没有一种固定的联系。摄影与对象究竟是什么关系,最后要看我们称为摄影、准备接受的那个东西,在什么条件下呈现、在什么条件下被接受。

还记得伊拉克战争时,布什政府指控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设施吗?具体是什么设施,我记不太清了。那次臭名昭著的演讲放了幻灯片和卫星照片,告诉大家:“这里就有,我给你们看。”这是 2003 年科林·鲍威尔(Colin Powell)在安理会的报告。照片上各种东西都标出来,说这里是水塔,那里是什么,以此证明发动战争的合法性。这种“真相”或“真实”,恰恰利用了刚才那种看法,认为照片拍到的就一定真实,问题却在于,那些指控是假的。在事实的意义上是假的,但就发挥作用而言,这些照片与真实的照片有区别吗?效力是一样的。在那个体系里,照片被赋予了一个能够产生真实效应的位置,于是扮演相应角色,推动战争进程。所以摄影与真实的关系非常复杂。这大概就是我的简单回答。

科林·鲍威尔2003年2月5日在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中使用的塔吉设施卫星图。
科林·鲍威尔 2003 年 2 月 5 日在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中使用的塔吉设施卫星图。

主持人:

今天的晚间客厅就到这里。祝大家新年快乐,多多自拍!

陈国森:

谢谢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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